1868年11月18日,戴德生和他的家人再次回到扬州故居。 在搬进去之前,有一个天主教神甫这样记述说:「人们恭敬地领着麦华达和戴德生经过大街,来到一座可容四百人的宝塔中。 穿着整齐的士绅走在官吏前面,鱼贯进入,那两名罪魁祸首已经被捕,其他人为了满足洋人的要求,都来参加游行。 两名官差在游行队伍前面开路,向人大声宣告说:传谕百姓:务得伤害洋人,或称之『洋鬼子』,要尊称其为『大人』。 戴德生被送回原来的住所,该宅已由官方斥资重修,完美如新。 就在这所扬州大屋里,玛莉亚在1868年11月29日再生下一名男孩,取名戴查理(Charles Edward Taylor)。
1869年3月,英国上议院对扬州教案及其影响展开辩论。 明显地,反对中国内地会的有森马锡公爵(Dube of Somerset)。 他说在听见中国内地会的名称后,他对以后发生的种种麻烦一点也不感到奇怪。
「现在,我想问一问:我们有什么权利派遣人到中国内地传教? 我们有什么权利到中国内地去改变中国人的信仰? ……我绝对不赞成支持传教士进入中国内地……事实上,我们只是靠着坚船利炮来传扬基督。 当地官员清楚知道,如果他们给传教士麻烦的话,炮舰便跟着来到……所以,我认为我们必须召回内地的这些传教士。 ……诚然,传教士一定是个宗教狂,否则就可能是个无赖。 如果不是宗教狂的话,他们不会沿江而上,进到内地传播基督教;但若然是宗教狂,便更加危险……」
可是,外相向他的贵族朋友指出:
「在削减传教士人数方面,可不是政府的责任。 传教士选择或去或留,我们都无权过问,要把他们逐出中国,恐怕我们无能为力了。」
但他也建议传教士跟在商人后面,因为人们看到贸易带来的利益后,自然会开放更多地方,为传教工作提供更多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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