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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命令的再思(3)

挚爱中华—戴德生传.jpg

1889年10月6日,戴德生和珍妮在海斯汀(Hastings)珍妮父亲的家中,庆祝珍妮四十六岁生辰。 就在二十四年前另一个星期日,戴德生奉献他的一生,到中国内地传福音。 现今他再想起马可福音十六章15节里耶稣说的话:

「你们往普天下去,传福音给万民听。」

直至如今,他从未问过自己:「主所指的万民究竟是什么意思?」 他多年来努力地把福音传到远方,也制订了传福音到中国内地各省的一些策略,但他从没有认真思想基督的话有何直接意思。

「我们应怎样回应主耶稣这个命令呢?」 他在海斯汀的那个星期日写下他的感想:「我们是否要把『主』的名除去,只承认他是我们的救主? 我们是否只承认他赦免了我们的罪刑,却不理会我们是他『用重价买来』的,故不愿意接受他的托付,不肯绝对的顺服他吗? 我们是否自己做主,尽管他用血买赎我们,我们却不愿意把所有归给地? 我们的生命、我们所爱的人、我们的财产,都是我们自己的,不是他的。 我们只奉献我们认为合适的,在无需作大牺牲时,才去服从他的要求! 我们愿意耶稣基督领我们到天堂去,却不愿意他掌管我们。

「每一位基督徒心中必定不会接受这种想法,但每一代的基督徒中,不是有无数人以此为正确的原则去生活吗? 实在太少人真正认识到基督若非掌管一切,他便完全不是我们的主了! 如果我们可以谈论神的话,而不是由神来判断我们的话;如果我们可以随意向神奉献或多或少,那么,我们就是自己做主,他却成了亏负我们的,要感激我们所施舍的,也要感激我们顺着他的旨意而行。」

因此,戴德生下定决心。 他要确实而有系统地努力把福音传给中国每一个人。 这是基督的命令,是我们应该服从的。 他的计划是这样的:如果有一千个传福音的人,每人每天向二百五十人宣讲福音;到了一千日,即三年之后,就有二亿五千万人可以听到福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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